为保障食品企业的诚信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县市场监管局近期组织对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餐饮具)、方便食品、饼干、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调味品、罐头、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共13类食品85批次进行抽检。现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予以曝光:
竹溪县云龙大酒店的餐饮具
2021年11月21日,湖北凯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受竹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位于竹溪县城关镇建设路494号的竹溪县云龙大酒店进行了餐饮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经抽样检验,盘子(自消毒)、碗(自消毒)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筷子(自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当场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告知当事人要严格把关,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须经洗净、消毒且消毒合格,诚信经营,一定注意不再出现类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