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助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8月15日,竹溪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林业局、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竹溪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农业农村局、水利和湖泊局、地方海事局等七个部门,开展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的全国生态日活动。
活动现场就涉林违法违规用火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法律适用等疑难问题开展讨论,与会人员纷纷建言献策。当天下午,针对近期办理的三起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组织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行动,查看了新洲旅游渡运码头安全情况、兵营镇登高村非法采矿补植复绿现状、县河镇丰香坝砂场河床修复现场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