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拟命名名单”,十堰市仅有竹溪县上榜。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竹溪县委、县政府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一起安排部署、一起督办检查、一起考评奖惩,全方位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政策落地、制度落细、工作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竹溪县实施“四个一”工程,以上率下,整县推进,为全县6.1万名未成年人创造优良的成长环境。“四个一”工程即:每年至少有一次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儿童福利工作;每季度至少有一个有关未成年人的议题进入县委常委会或县政府常务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题会议;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每年至少领办一件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实事。
竹溪县实行县级统管、乡镇督导、村社落实的三级联动,精准施策,形成网络化保护体系。该县投资500余万元建起竹溪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竹溪县未成年人成长教育基地,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内设办公区、志愿服务区、文体活动区等8区,以及值班室、心理疏导室、法律援助室、趣味娱乐室、医疗康复室、特长乐器室等15室,承担全县未成年人的关心关爱、救助保护、成长教育、生活体验、源头预防、心理疏导、教育矫治、回归安置、法律援助等工作;该县15个乡镇均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与乡镇民政所和社工站合署办公,实现有办公场所、有工作经费、有专人督导的工作格局;该县313个村和7个社区均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与村(社区)儿童之家、安幼养老服务中心、社工室实行功能互补,实现“四合一”关爱保护点对点。
竹溪县还通过健全制度、创新举措、拓展服务的方式,压实未成年人保护的三级主体责任,切实增加对未成年人的关爱“温度”。该县每年投入400余万元,以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普惠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最大化、分众式满足未成年人的实际需求。各村(社区)儿童主任每周对以留守儿童为主的困境儿童进行走访,重点关爱监护较差、残疾患病、家庭困难的儿童。组建家庭教育讲师团、法律援助服务队、医疗康复行动组等社会组织,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一对一提供精准服务,及时为困境儿童解决心理失衡、学习失教等问题,让未成年人充满阳光、茁壮成长。(郭军 陈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