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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居民朋友们的一封信
时间 : 2026-01-04   来源 : 本站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

文明养犬是个人素养的体现,也关乎社区和谐与公共安全。当前,遛狗不牵绳、犬只随地便溺、犬吠扰民等问题仍影响市容、干扰邻里,甚至威胁他人安全。为共建文明竹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诚邀您携手践行以下倡议:

一、依法登记,做负责任的主人请自觉为爱犬办理养犬登记、领取犬牌,并定期到指定机构接种狂犬病疫苗。不饲养法律法规禁止的烈性犬、大型犬,不随意遗弃犬只,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

二、安全饲养,维护公共秩序。请严格遵守养犬拴养、圈养规定,杜绝因散养造成的流浪犬问题。外出遛犬请务必使用犬绳(长度不超过1.5米),主动避让老人、儿童、孕妇等群体。不得携犬进入学校、医院、商场、公共交通工具等场所(携犬乘坐出租汽车须经司机同意)。犬只出门应佩戴犬牌,乘坐电梯或进入人群密集区建议佩戴嘴套或怀抱,防止惊扰他人。

三、爱护环境,共建洁净家园携犬外出时,请随身携带清理工具,及时妥善处理犬只粪便,不污染道路、绿地等公共区域。定期为爱犬洗澡、驱虫,保持卫生。犬只死亡应送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四、尊重他人,促进邻里和谐培养爱犬良好习惯,防止犬吠扰民,尤其在居民休息时段。如发生犬只伤人,应第一时间救助伤者、主动承担责任,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遇邻里相关纠纷,请友好协商,共同营造和睦社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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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明相伴,彰显竹溪风尚养犬是个人爱好,也体现社会责任感。请主动学习养犬知识,做到科学、文明饲养。用点滴行动,为竹溪增添温暖与文明。

 居民朋友们,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养犬要登记,疫苗定期打;遛狗牵好绳,粪便随手清;犬吠不扰民,伤人要担责;养犬不失责,共建好家园。

文明养犬,既是法定义务,也是应有美德。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让我们共同打造人犬和谐、秩序井然、环境优美的文明竹溪!

 

 

竹溪县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竹溪县公安局
竹溪县城管执法局
2025年12月30日


主办:竹溪县城市文明创建中心、中共竹溪县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投稿邮箱:zxwmw20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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